防非宣传月丨非法荐股切忌轻信,财产损失追悔莫及

2024-05-30 17:30:49 - 市场资讯

资本市场孕育着充沛的机遇,也存在着风险与不确定性。在云波诡谲的变化之中,投资者或许想博得更具确定性的投资机遇,或者在短期内积累更丰硕的收益。追求财富增值的祈愿并没有错,但操之过急的心态或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更令投资者陷入非法荐股的窠臼之中,蒙受财产损失。

投资长旅中,我们又该如何识破“非法荐股”“保证高成长”的骗局呢?

什么是非法荐股?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其中重点是“无资格”和“有偿”。“无资格”指的是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特别是投资顾问从业资格;“有偿”指的是这些机构和个人,通过推荐股票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

认识非法荐股的三大手段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向投资者非法荐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真实案例分析

武某凯等人非法荐股诱骗股民高位接盘诈骗案——警惕名为证券投资咨询的非法荐股活动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至8月,武某凯与张某运(另案处理)预谋通过网络荐股诈骗牟利,组织郭某安、杨某强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武某凯对外谎称其所控制的“锐华教育”机构是专业股票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进行“网络吸粉”,并由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授课。该团伙成员注册多个微信号并统一命名为“赵荣庆”“夏虹”,吸引全国各地股民添加微信号,引诱股民进入股票分析微信群。其他团伙成员冒充“赵荣庆”及其助理“夏虹”的身份,每日在客户微信群内发布股评信息、直播间授课链接、股票交易建议等。同时,该团伙成员又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直播间内讨论股票交易、发送虚假的股票盈利截图,谎称跟随“赵荣庆”老师操作能赚钱,吹捧“赵荣庆”老师专业水平高,以此营造“锐华教育”是股票投资咨询专业机构的假象,逐步取得股民信任,引诱股民购买“赵荣庆”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让股民发送股票交易截图免会员费等方式掌握股民的资金量。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先由“资金庄家”低位建仓指定的某只股票,再由“赵荣庆”在股票微信群、直播间内宣称该只股票会“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股市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指定的高价挂单申报买入该股票。根据股民发送的交易截图统计申报买入的资金量后,“资金庄家”以对应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此前低位建仓的股票,利用集合竞价撮合交易规则将低位建仓买入的股票精准出售给诱骗而来的股民,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武某凯团伙以该手段诈骗400余万元。

【处理情况】

2022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3年5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提示】

诈骗团伙自称合法机构或证券从业人员,通过微信、微博、直播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发布证券市场分析、行业分析等“专业”内容进行“网络吸粉”,引诱投资者付费进入股票分析群、VIP客户群,有团伙成员冒充股票大师、投资达人进行授课,提供个股交易建议,帮助“资金庄家”顺利出货。请广大投资者对此类骗局保持高度警惕,购买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前,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和证券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如发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荐股服务,请不要支付服务费用,避免上当受骗。

案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310/t20231024_631622.shtml#2

如何有效识别“非法荐股”?

防范“非法荐股”,关键是要做好把控信息来源和守护好“钱袋子”。投资者在接到陌生人主动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通信和聊天工具与自己联系,推销荐股服务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轻信对方;同时做到轻易不转账,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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