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安理会中有不少国家属于一个政治集团,经常强推决议草案
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28日消息,张军大使在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公开辩论会上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安理会报告”执行主任兰德格伦女士、希尔弗斯女士所作通报。我也感谢非安理会成员对今天会议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工作方法是安理会有效履职的重要保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从来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国际政治形势和安全风险在不断变化,科技手段和物质条件也在不断进步,安理会有必要根据形势发展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自身能力和效率,更好履行职责。
安理会的工作方法千条万条,团结一致是最重要的一条。安理会成员要始终牢记,我们除了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共同议程,没有别的什么议程。无论面临多么纷繁复杂的挑战,团结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始终是我们最大的责任。安理会要始终致力于推动政治解决热点问题,在外交斡旋调解上下大功夫,积极推动谈判对话,化解争端。安理会成员要相互尊重,充分协商,最大限度照顾彼此关切,不要刻意激化矛盾和分歧,更不能人为制造分裂和对抗。安理会属于全体会员国,在工作中应该广泛倾听意见,重视当事国和有关地区组织的关切,同联合国大会主席、联合国秘书长、经社理事会以及建设和平委员会加强协调,协同增效。
主席先生,
安理会近年来一直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取得许多积极进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安理会及时调整工作模式,确保了安理会的正常工作。针对安理会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中方愿在此提出来同各成员进行探讨。
第一,安理会近年来新议题不断增多,综合性议题持续膨胀,有些显然已超出安理会的核心职权。安理会要集中精力处理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紧迫问题,避免随意新增议题,既达不到应有效果,也过多占用资源。在综合性议题上,要同其他机构合理分工,避免相互踩脚和重复劳动。现有议题和审议安排要根据形势及时调整。安理会目前每月三次审议叙利亚问题,超出了实际形势需要。中方建议减少审议频率或合并审议,这样既有利于以综合视角处理叙利亚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安理会的效率。
第二,要对阿里亚模式会议加强统筹。阿里亚模式的初衷是为安理会成员就议程上的问题了解补充情况,进行非正式交流。近年来,阿里亚会议的实践已经背离了初衷。去年全年共举行32次阿里亚会议,挤占了许多代表团的资源,这些会议的组织形式也很难说达到了增进信息分享、促进相互理解的目的。我们呼吁各成员厉行克制,鼓励安理会轮值主席发挥作用,引导阿里亚模式会议安排更加合理化。
第三,关于各议题的执笔国或共同执笔国,我们强调,执笔国是一项非正式安排,本应体现责任分担、共同参与。在实践中,许多问题的执笔国由个别常任理事国长期担任,有些执笔国有时把国别立场凌驾于集体之上,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我们主张系统性调整执笔国安排。作为一般性原则,每个议题设置两到三名共同执笔国,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共同担任。下属机构的主席应被邀请担任相应议题的执笔国。执笔国要同有关议题当事国、安理会其他成员、秘书处有关部门密切沟通,最大限度扩大共识,避免对抗。
第四,要把握好提高透明和做好保密之间的平衡。实践中,时常有媒体或非安理会成员比安理会成员更早拿到文件草案。一些成员向媒体吹风介绍内部磋商情况时,对其他成员的立场进行歪曲解读、断章取义。这些作法严重影响安理会磋商,不利于安理会团结合作。希望各方提高重视,维护安理会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中方支持安理会邀请民间社会代表参与会议,希望安理会轮值主席对邀请代表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其真正熟悉情况,立场客观公正,有助于安理会讨论解决问题。
第五,稳妥处理安理会制裁问题。制裁是安理会的重要工具,但只能是服务于政治解决的手段。安理会要克制轻易诉诸制裁的冲动,慎重把握强制措施的力度和范围,把附带损害降到最低。对制裁措施要及时审查,该调整的调整,该终止的终止。
主席先生,
有些成员在发言中提到否决权问题。否决权的使用,与安理会组成不公、成员阵营化密切相关。组成的不平衡,必然带来决策的不公。安理会成员中有不少国家属于一个政治集团,奉行相同或相近的外交政策,也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舆论等影响。他们利用数量优势,掌控安理会议程设置、议题执笔国分配、文件起草等主导权,经常不愿充分协商即强行推动决议草案,最终导致否决权的使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根源入手,让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的国家进入安理会,最大限度解决安理会组成不公正、不平衡问题。
改进安理会工作方法是长期进程,要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从每个安理会成员做起。希望安理会文件和程序工作组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梳理各方在此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积极推动后续整改落实。
中方始终认真履行作为常任理事国的责任,愿同各方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安理会改进工作方法,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