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大洋路某餐饮店有一个“问题”透明塑料桶……莲都应急联合公安进行查处

2022-06-30 14:34:27 - 丽水在线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

2022年5月6日,莲都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市区大洋路某餐饮店有一个透明色塑料桶内长期存放甲醇。接报后,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某烧烤店、某土味店、某火锅店非法使用甲醇勾兑水的醇基燃料,执法人员当场对3家餐饮单位使用的燃料进行了抽样取证。

市民举报大洋路某餐饮店有一个“问题”透明塑料桶……莲都应急联合公安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对醇基燃料进行抽样

5月9日,执法人员对销售方陈某某的燃料储存点进行了实地查处,对储存点内的4个白色吨桶液体燃料进行了抽样取证并下发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将疑似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扣押并转移至专用仓库存放。

市民举报大洋路某餐饮店有一个“问题”透明塑料桶……莲都应急联合公安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对疑似危险化学品进行扣押并转运至专用仓库存放

5月12日,执法人员将抽样样品送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送检样品系危险化学品。

经调查,陈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该案件已涉及刑事犯罪,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第(十二)项的规定,莲都区应急管理局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月20日,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侦查。

温馨提示: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同时,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有安全保障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一旦发现有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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