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2022-07-30 15:37:29 - 黑龙江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外语翻译职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职位:省外办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2名,其中英语翻译、俄语翻译职位各1名。

 (二)范围: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2年以上机关翻译岗位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6.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所学专业需符合《2022年黑龙江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5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3.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3)《公务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2022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遴选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遴选名额。

 6.考生可于8月10日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确认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8月11日与我办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11日—12日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中文公共科目笔试100分、外语笔试100分)和面试(中文面试100分、外语口试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中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外语笔试×25%+中文面试成绩×25%+外语口试成绩×25%,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定于8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中文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外语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考生外语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2.面试。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中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试采用面谈形式进行,测试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等能确定考生身份的证件。

 (四)体检与考察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遴选名额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办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办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行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试用

 1.公示。省外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龙江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工作单位。

 (六)办理调转手续

 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三、防疫要求

 (一)抵达哈市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省外办人事处申报。

 (二)报考者到达资格确认、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禁止进入考场。

 (三)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53642939。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53637876。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和省外办官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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