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

2024-07-30 10:51:49 - 广东检察

“真包案、真化解”“小案不小办,件件解愁盼”“能听证、尽听证”……作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重要力量,中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检察环节,努力交出矛盾纠纷化解“高分答卷”。

一、“小案不小办”,让矛盾纠纷“真化解”

“轻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相较于重罪案件,大部分轻罪案件往往是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处刑较轻的刑事违法行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道。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大幅上升,重罪大幅下降,轻微刑事犯罪成为新时代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

张某是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因工厂机器设备操作问题与老板刘某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刘某轻伤一级。到案后,张某认罪态度诚恳,愿意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多次调解无果,案子移送至检察机关……

“对于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初犯偶犯,应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对依法可以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不批捕、不起诉。”承办检察官说道。“该案中张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属初犯、偶犯,有积极赔偿意愿,社会危害性较小。”如果张某能获得刘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积极从法、理、情三方面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逐一解释双方的疑虑和分歧,把矛盾说开、把疑虑讲透,最终,被害人刘某主动对刘某表示谅解,达成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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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轻罪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也在于化解矛盾纠纷,既要有司法的处理,还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因此,中山市检察机关在依法追诉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中级法院、中山市司法局联合制发《中山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细则》《中山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提讯工作细则》,集中整合轻案快办资源,构建公、检、法、司顺畅衔接、密切配合、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我们还针对醉驾、盗窃等常见多发轻刑案件、‘民转刑’命案等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镇街发挥综治部门作用,积极推动构建犯罪防控体系,实现源头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合理、有效行使不起诉权,2023年以来,共促进刑事和解278人,依法不起诉3424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5.49%,一审服判率83.77%。”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说道。

二、“能听证、尽听证”,助力解法结化心结

“作为一名听证员,在参与检察听证的过程中,我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也体会到解开群众法结心结后的喜悦。”去年9月,该名听证员受邀参加了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申诉案件的远程公开视频听证会。会上,检察官针对当事人王某的主要症结,从多立场、多角度讲解争议焦点,充分解答王某疑问,王某的心结逐渐解开,并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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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公开视频听证会现场

“检察机关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可以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通过举行检察听证,将办案过程“晒”出来,能使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到检察办案中,以看得了听得见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下及时就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据悉,中山市检察机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检察听证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简易听证,借助值班接访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形式,加强听证的公开性、丰富听证的参与性,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综治办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听证员参与听证,借助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综治办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听证员共980人次参与听证342件,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率达100%,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助力解法结化心结。

三、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周先生您好,我是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您有什么诉求可以告诉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金秀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包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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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现场

3年前,周某因货款拖欠与蔡某发生纠纷,继而诉诸法院,后因不服法院裁判,周某持续上访。

受理该案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通过审阅资料、调阅证据、梳理分析、双向倾听当事人意见等,全方位对原案侦办和信访矛盾处理情况进行复盘溯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同时借助第三方及基层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在当事人双方所在镇街的综治维稳中心举行公开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最终促使申述人与被申诉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

这是中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啃硬骨头、办难案的“头雁作用”的缩影。2023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两级院领导共包案办理首次到检察机关信访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204件,包案率达100%,矛盾化解率95%。通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检察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途径,在审查办案中同步化解矛盾,同时就原案办理过程开展反向审视,及时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做到真包案、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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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申诉人意见

与此同时,中山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镇(街)综治中心等部门的对接和配合,对“线下”“线上”排查、收集到的涉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及其他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双向通报、研判预警和分流处置。“我们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前哨站’作用,建立信、访、网、电(话)和远程视频接访‘五位一体’线上信访平台,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2023年以来,共处理群众信访7031件,按期答复率达100%。”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来源:中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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