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

2024-07-30 15:00:28 - 司法部

转自:司法部

今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资源,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党建引领、素能提升、业务提质、固本强基、一体实战、分类提优六大行动,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全面提质升级,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实施“党建引领”行动。推动全省司法所实现党组织、组织规范设置和党员纳入有效管理“三个全覆盖”,其中设立独立党支部255个。各地司法所创新“党建+”工作模式,突出“党建争先、创模范支部,发展争先、创特色品牌”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用党建品牌创建引领特色为民服务,先后涌现出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尧化司法所“红色先锋”、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大泗司法所“泗好办”等党建品牌创新项目。

二是优化组织队伍,实施“素能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多措并举,充实工作力量,“用足专项编制、配好司法协理员、统筹社会力量”三同步。印发《江苏省深化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组建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江苏模式”。宿迁市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四级职级管理制度,南京市溧水区引进了6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协理员。指导各地引进培育与实战需求相符合的专业化法治人才,苏州市实现全市95%以上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目前,全省共有司法所125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均7人以上,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唐大林等一大批有影响的优秀司法所长。

三是聚力高效履职,实施“业务提质”行动。全面推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创新实现司法所“一所五站点”(公证业务协办点、法律援助工作点、仲裁业务联系点、立法民意征集点、行政复议咨询点)全覆盖。出台《江苏省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指导司法所精准履行各项职责,推动业务提质增效。南通市试点探索建立“司法所+执业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新模式。近三年来,全省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6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000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万余件。

四是强化保障能力,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坚持强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保障的实施意见》,强化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推动全省司法所基础建设、装备配备水平显著提升。

五是注重系统观念,实施“一体实战”行动。一体推进县级司法局、司法所实战化建设,打造形成以县级司法局为龙头,司法所为枢纽,各层级各条线协调联动的实战格局。推进信息化与实战化深度融合,研发升级江苏“智慧司法所”平台,赋予平台“智慧采集、智慧分析、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鲜明特色,形成采集、研判、处置、反馈一体运行模式,促进基层工作减负、提质、增效。

六是统筹资源配置,实施“分类提优”行动。根据《江苏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试行)》三类五方面52项建设标准,落实“大型所建品牌”“中小型所创特色、强功能”要求,完善“1+1+N”(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委员会+N个业务功能室)体系,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绩的“特色司法所”,全省大中型司法所占比达70%,形成“统筹发展、优势互补、辐射引领、各具特色”的建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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