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8月29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3双,其中2双作为检样,1双作为备样。
注:因为成人旅游鞋样品鞋号小于230mm,成鞋耐折性能不测。所以抽样时应抽取鞋号都大于等于230mm样品,或者鞋号都小于230mm样品。
建议尽量抽取相同鞋号的样品。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表1
明示执行标准为GB/T15107-2013的老年鞋(旅游鞋)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1
标识
QB/T2673-20135.1
QB/T2673-2013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
2
感官质量
GB/T15107-20135.2
3
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
GB/T15107-20135.3.1
4
成鞋耐折性能
GB/T15107-20135.3.2
5
外底耐磨性能
GB/T15107-20135.3.3
6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GB/T15107-20135.3.4
7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GB/T15107-20135.3.6
8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15107-20135.4.1
9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甲醛含量
GB/T15107-20135.4.2
检验项目表2
明示执行标准为QB/T2955-2017的老年鞋(休闲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标识
QB/T2955-20175.1
2
感官质量
QB/T2955-2017
5.2
3
异味
QB/T2955-20175.3
4
耐折性能
QB/T2955-20175.4.1
5
外底耐磨性能
QB/T2955-20175.4.2
6
剥离强度
QB/T2955-20175.4.3
7
鞋帮拉出强度
QB/T2955-20175.4.4
8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QB/T2955-20175.4.5
9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2955-20175.4.8
10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
QB/T2955-20175.5.1
11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QB/T2955-20175.5.2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15107-2013 旅游鞋
QB/T2673-2013 鞋类产品标识
QB/T2955-2017 休闲鞋
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旅游鞋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1.标识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表1旅游鞋标识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
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
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识
鞋
鞋号
QB/T2673-2013
5.2.1
a/b
主要
项目
1#
原样
1、鞋上的鞋号和内包装(含吊牌)上的鞋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2、内包装(含吊牌)上执行标准编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商标或企业名称
a
货号
b
内包装(含吊牌)
产品名称
QB/T2673-2013
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
a
鞋号
a/b
材质
a
产地
b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a
三包规定
a
执行标准编号
a/b
生产日期
b
颜色
b
货号
b
质量等级
a
2.其他项目判定
除标识项目外,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休闲鞋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1.标识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识
鞋
鞋号
QB/T2955-2017
5.1
a/b
主要
项目
1#
原样
1、鞋上的鞋号和内包装(含吊牌)上的鞋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2、内包装(含吊牌)上执行标准编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商标或企业名称
a
货号
b
内包装(含吊牌)
产品名称
a
鞋号
a/b
材质
a
产地
b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a
三包规定
a
执行标准编号
a/b
生产日期
b
颜色
b
货号
b
质量等级
a
2.感官质量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感官质量
整体外观
QB/T2955-2017
5.2
a
主要
项目
1#
原样
/
帮面
a
主跟和包头
a
子口
a
折边沿口
b
车线、手工缝线
b
鞋底
b
鞋底厚度
b
附件
b
帮面尺寸
b
鞋底尺寸
b
3.其他项目判定
除标识、感官质量项目外,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