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五经普单位清查问题解答(第一期)

2023-08-30 16:46:53 - 合肥发布

转自:合肥发布

合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单位清查工作

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关于单位清查问题

你想要的答案都在这里

小程序问题

合肥市五经普单位清查问题解答(第一期)

01

问:进入企业微信,出现“下载代码包失败”,如何处理?

答:普查员重启企业微信(完全退出企业微信,关闭程序后,再重新登陆)。

合肥市五经普单位清查问题解答(第一期)

02

问:出现打开小程序启动失败问题如何处理?

答:出现这个问题,需要让此账号完全退出企业微信,再重新登陆(登陆和退出需要反复操作两次)。

03

问:通过企业微信,点击进入“五经普单位清查系统”,出现“两员为空”提示是为什么?

答:说明此账号没有在清查平台匹配对应普查小区,需要到清查平台“小区人员对照管理”节点匹配对应的普查小区。

04

问:清查采集过程中如发现新的建筑物,在采集小程序中新增完建筑物,这个建筑物信息会自动同步到清查平台“建筑物信息管理”吗?

答:会自动同步到清查平台。

05

问:指导员因工作需要,需查看乡镇下面所有普查区和普查小区数据,对应的“小区人员对照管理”应如何匹配普查小区?

答:终端目前不支持整体查看所负责的普查小区所有任务进度的;普查指导员所负责的每个普查小区都要在清查平台“小区人员对照管理”分行匹配好导入平台端。

06

问:登录采集小程序之后,发现新增建筑物那里是灰色的,无法新增建筑物。并且填写清查表之后无法上报?

答:查看企业微信可是最新版,可以删了重新安装;另外在两员系统中检查两员的账户是不是被设置为禁用了。

清查业务问题

01

问:村委会、居委会执行会计标准类别选什么?(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他)(仅法人填写)

答:按其实际执行的会计标准类别去选择,如难以判断可选“其他”。

02

问:产活本部填写问题?

答:一是:对于没有领证的本部,采集时社会信用代码空着,上报平台端后由统计机构赋临时码。二是:新增单位的本部不加括号,底册中本部已有括号的不需要再修改。

03

问:清查时新增了一个单位(企业法人),填了清查表,之后发现底册中有这个单位,需要怎么处理?

答:在统一应用平台进入单位清查系统,在“单位清查”-“底册数据”-“单位底册核查情况”中找到这家单位,手动关联即可。

04

问:小程序端新增的单位或个体户可以删除吗?

答:可以删除。

05

问:普查员反映误把不属于清查对象的一产个体户进行正常登记(并未上报),发现错误后,无法修改底册核查状态(1正常填报),如何处理?

答:在采集小程序中,可以把这个单位删除,核查状态就变成未核查了。

06

问:本次普查法人本部能否自动生成一张本部的清查表?

答:不能。

07

问:个体户老式的营业执照只有注册号(15位码),未领取最新的营业执照,清查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填写?

答:有无营业执照,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

08

问:村卫生室是否需要登记,这种怎么填的?

答:若领取了市场监管或者民政部门的法人证照,作为单独的法人单位。若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领取证照,仅领取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如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作为个体经营户;否则不单独作为普查对象。

09

问:彩票销售网点是否需要登记?

答:彩票销售网点是各级彩票中心下属的彩票投注站点,一般依附于其他单位存在,不作为单独的单位填报普查表。

10

问:未领取证照的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如何登记?

答:在城镇、乡村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个体劳动者(如:泥瓦工、木工、油漆工、水电工等),对外承接工程、单独从事建筑业活动或雇佣人员进行施工、年累计经营活动达三个月以上、完成施工项目并同业务进行财务结算的,作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

11

问:对于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如何填写?

答:①机关、事业单位,由各级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社会团体,其统计类别视同“131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统计类别视同“132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③其他非企业单位根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填写。国家承担经费或管理的,应选填“131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承担经费或管理的,应选填“132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个人承担经费或者管理的,应选填“140个人独资企业”;合伙承担经费或管理的,应选填“150合伙企业”;无法识别经费来源或管理方的,应选填“900其他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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