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04:47:01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0证券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0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子公司寿光宝隆70%股权、直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寿光懋隆间接持有的威海宝隆合计98.0769%股权以人民币141,606,709.94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智赢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对寿光宝隆的债权金额为46,170.95万元,对威海宝隆的债权金额为1,434.57万元。该款项为上述公司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款。

寿光宝隆及威海宝隆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出售股权时,无法偿还公司往来款项,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往来款的延续。

为保障公司利益,在出售股权的同时,公司分别与上述公司签署《还款协议》,约定寿光宝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偿还全部款项,威海宝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两年内偿还全部款项。偿还期间公司不收取利息。

2、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懋隆为公司2024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2月29日,寿光懋隆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6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懋隆为公司2024年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申请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7月18日,寿光懋隆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韩高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董事长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7月10日,公司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拟出售资产事项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出售直接持有的寿光懋隆100%股权及墨龙物流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寿光懋隆及墨龙物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对方、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未确定。公司目前正开展相关评估及审计工作,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如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0证券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核委员会审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0证券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5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认真审议、表决,并作出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结论性意见如下:《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0证券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4、变更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符合上述规定,信永中和向公司提出辞任,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致同。

5、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赵艳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忠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含税),系按照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未超过20%。

二、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信永中和作为本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十年。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符合上述规定,信永中和向公司提出辞任,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审计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提请股东注意的与变更审计机构相关的其他事项。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新任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并参与整个选聘过程,在相关选聘工作中,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包含了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审核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就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聘用条件,结合审计费用报价、独立性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价,确认其是否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是否能够恪尽职守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是否能够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服务工作等;经评选,审核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

3、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致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核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0证券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9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艳丽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艳丽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即将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韩高贵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6-5100890

传真:0536-5100888

电子邮箱:dsh@molonggroup.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企业总部群19号楼8-10层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0股票简称:ST墨龙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9日,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企业总部群19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2、登记时间

(1)A股股东:拟出席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登记地点

(1)A股股东: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企业总部群19号楼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高贵

联系电话:0536-5100890

联系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企业总部群19号楼邮编:262700

2、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0”,投票简称为“墨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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