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4公司简称:*ST科新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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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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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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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科新编号:临2024—046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连远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确定具体召开日期后另行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科新编号:临2024—047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阿蕾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科新编号:临2024—048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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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签订的项目合同中,合同金额8,580.91万元的项目尚未执行。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科新编号:临2024—049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空缺一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连宗盛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连宗盛先生提供的资料及承诺,连宗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连宗盛先生简历
连宗盛先生,汉族,籍贯广东,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任职于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深圳市中通盛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共青城中连盛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壹盛(广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红土长城中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壹盛时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沙本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连宗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控股”)间接持有科新发展17.88%股份,通过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派德壹盛”)间接持有科新发展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科新发展28.23%股份,其未直接持有科新发展股份。其为科新发展的控股股东科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派德壹盛的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形外,其与科新发展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科新发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