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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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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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1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66,668.00股,发行价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48.08元,扣除未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7,659,134.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开设的下述账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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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76,295,006.2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40,120,108.30元,本报告期使用136,174,897.96元。利用募集资金支付IPO发行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457,029.82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186,338.0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616,974,313.4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34,787,975.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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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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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15960351896868)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溧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下属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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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42.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361号《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期尚未到期金额合计353,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056.04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312,123,983.61元。
1、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485,2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0,587.5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101,591,047.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86,699,196.60元,用于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余额295,000,000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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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485,2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0,587.5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1-6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064,496.85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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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应收款: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4,496.85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486.01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076,486.01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