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4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1,474.1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035,965.4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8,817,627.30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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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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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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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4股票简称:金瑞矿业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1,474.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035,965.44元。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88,176,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17,627.3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66.96%。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8,817,627.30元(占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66.9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围绕锶盐主营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21,473,539.77元,资产负债率9.06%;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能够充分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募集资金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4证券简称:金瑞矿业公告编号:2024-03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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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4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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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qh-yangchao@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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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4证券简称:金瑞矿业编号:临2024-03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张文升先生因公外出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小红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1,474.1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035,965.44元。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8,817,627.30元(占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66.9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4-03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上(二)(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一033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4证券简称:金瑞矿业编号:临2024-03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重大的编制错误和遗漏,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