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04:47:05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3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8,664,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和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号、2023-045号)。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436,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最高成交价为53.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9,643,035.65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2、控股子公司完成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换发的新采矿许可证,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由300.00万吨/年变更为900.0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3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539,101,540股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436,638股后的余额528,664,90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或股份回购数量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20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3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3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489,874.2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9,121,678,679.5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6,645,479,284.58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539,101,540股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436,638股后的余额528,664,90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4,332,45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或股份回购数量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

三、应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3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前次已审批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二)本次增加额度情况

鉴于银行存款类产品利率的持续下降,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货币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后,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除额度增加外,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三)增加额度后现金管理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5、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投资产品发行方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4-04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24年9月20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4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9月1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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