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06:00:53 -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50公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4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6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安乃达”,股票代码“603350”。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并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洪岳先生、卓达先生、盛晓兰女士、李进先生、杨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洪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卓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盛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琪女士、朱南文先生、卢建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琪女士、朱南文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卢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南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卢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了公司部分制度。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4.注意事项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邮编:201108

电话:021-31371818

传真:021-31371817

邮箱:security@ananda-drive.com

联系人:李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洪岳先生、卓达先生、盛晓兰女士、李进先生、杨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琪女士、朱南文先生、卢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卢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张琪女士、朱南文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卢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亲苹女士、王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洪岳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水产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1990年9月至2004年4月在温岭汽车配件厂任设计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12年7月在浙江特力电机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4月至2018年8月在杭州华稀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任监事;2006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马鞍山威力机电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在台州创意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任监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在温岭市海越机电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在上海安乃达任总工程师;2012年12月至今在天津安乃达任董事长;2013年11月至今在江苏安乃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在安乃达有限任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董事长、总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在安乃达任董事长、总工程师;2017年10月至今在安乃达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科技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今在安乃达机电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洪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00万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044.78万股股份,黄洪岳、卓达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卓达先生:中国籍,拥有马耳他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1994年3月至1996年11月在珠海珠光集团任销售经理;1996年12月至1998年5月在上海伊格尔(集团)有限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2月在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任营业主管;1999年3月至2003年11月在德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现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任市场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7月在品尼高中国办事处任市场开发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8月在上海学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监事;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在上海嘉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06年5月至今在天津安乃达任董事、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在上海安乃达任董事、执行副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赣州市虔达电机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在安乃达有限任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董事、经理;2013年4月至今在荷兰安乃达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在江苏安乃达任监事;2015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在安乃达控股任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匈牙利安乃达任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在美国安乃达任首席执行官;2023年11月至今在越南安乃达任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40万股股份,黄洪岳、卓达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晓兰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电机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专科、上海交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2000年7月至2006年2月在信息产业部第二十一研究所任营销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12年7月在浙江特力电机有限公司任监事;2006年2月至2011年9月在上海安乃达任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今在天津安乃达任董事;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赣州市虔达电机有限公司任董事;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0月在安乃达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在上海特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安乃达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晓兰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029.21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机电器及其控制专业本科。2000年7月至2006年2月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任电机设计工程师;2006年2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安乃达任电机主管、技术中心主任;2008年7月至2012年6月在上海电驱动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质量总监、产品工程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5月待业;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在上海湃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任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董事、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进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2006年7月至2016年9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在安乃达任财务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安乃达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3年2月至今担任安徽安乃达的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6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琪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博士。1984年7月至2021年10月在上海大学(原上海工业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12月至今在上海飞驰高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安乃达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南文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博士。2000年4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10月至今在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至今在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安乃达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建波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2007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杭州永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亲苹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在上海安乃达任销售助理;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在安乃达有限任副总助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项目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项目经理、监事;2018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监事会主席;2023年8月至今在上海轻行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亲苹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素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2002年7月至2003年5月在通用电气亚洲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任职员,2003年8月至2011年9月在上海安乃达任项目销售工程师、事业部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在安乃达有限任事业部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在安乃达任采购经理;2018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监事;2023年8月至今在上海轻行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素华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亲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亲苹女士、王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亲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8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且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依法组成之日起算。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静,男,198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在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任品保员工;2004年6月至2007年9月在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任电子技术员工;2007年9月至2011年9月在上海安乃达任质量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在安乃达有限任品保主管;2015年11月至今在安乃达任品保主管、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7月至今在安乃达机电担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6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8,700万元变更为11,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700万股变更为11,6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以上是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序号顺延。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4-015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乃达”)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56元,共计募集资金59,62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4,758.0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86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7.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4]20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与实际应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包含了发行过程中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3,497.5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投入金额未包含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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