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法院发出沈阳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2024-08-30 06:25:54 -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康科峰报道浑南区法院日前发出沈阳市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标志着沈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此次确认申请由浑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审查,经过依法公告、听证、勘查程序后,裁定确认了赔偿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2023年8月,佟某某在自家门口南侧农田,倾倒罐车内残留的危险废物,污染土地约10平方米,污染物清挖后受污染土壤共计约0.25吨。后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介入调查,经多轮调查评估与磋商,最终在2024年6月13日与佟某某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佟某某需要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修复,并一次性支付4000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