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索取个人信息,自动售卖机勿变“侵权机”
转自:视点
近日,由上海一名高校教师刘杰(化名)指导,七名法学生自发组建“银河信息警备队”,通过对上海28所高校内的45台自动售卖机实地测试发现,仅有5台未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另外40台中,多数需要绑定手机号码,有的要在关注公众号的同时,还需要绑定微信号,有的还存在诱导消费者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刷脸支付的情况。
生活中,自动售卖机作为移动支付的一种智能化设施,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但从测试结果看,问题不少。使用前绑定手机号、社交账号、开通刷脸支付,让很多消费者产生疑虑:为什么一定要获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去向是哪里,是否有保护措施?会不会被滥用、被“出卖”,变成他人牟利的工具?
坦白讲,通过自动售卖机购物,原本是一件非常简单和便捷的事情:选购商品、扫码付款、拿货走人。这一过程,根本不需要那么多消费者信息。之所以索取,多半是商家想进行二次或精准营销的缘故。殊不知,这一强制和过度行为,涉嫌违规。
自动售卖机收钱售货,不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所以,对于自动售卖机强制、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了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还需要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刘杰及其调研团队认为,首先,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其次,督促企业履责,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同时,指导制定“用户友好型”隐私保护指引和分级服务政策。最后,吸纳社会力量,推进舆论监督。这套“组合拳”若能打出,相信会有改观。全面排查整治,不给自动售卖机变“侵权机”,留下任何余地。
数据经济时代,数据就是打开财富大门的钥匙,因此,用户的个人信息易被商家“过度采、强制要、诱导取、违规用”。吃饭和停车要扫码、借充电宝要绑微信……相似的流程、不变的动机,一定程度上已成相关行业的“通病”。
“采之有界,用之有度,护之有责”。守住个人信息保护底线,才能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正观新闻,作者: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