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5万“失联”、欠2万迟迟不给……法院现场治老赖!

2024-08-30 13:36:42 - 生活报新街派

转自:生活报新街派

近日,哈市道外区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雷霆2024·‘执’护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22日行动启动当天,70名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分为4组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本次执行行动聚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被执行人20人,异地扣押设备23台,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线索8件,经法定程序宣判1件。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115万元。22日,记者随执行法官,记录了执行现场的情况。

被执行人拖欠5万“失联” 

合伙人称“已散伙”不管

22日10时许,记者随同执行法官一行来到哈市南岗区学府路附近的一家修车行。记者了解到,该案件被执行人为该修车行占股合伙人,此前拖欠执行款还剩5万元未配合执行。

记者看到,现场并未见到被执行人的身影,执行法官向修车行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表示,该汽修店原为二人合伙,后来李某全不干了,“我俩合伙时候就没有协议。现在我都找不着他,还欠我钱呢。”法官问:“你们一人投多钱啊?”“六七十万吧。”“一人投了六七十万连个协议都没有?说不干就不干了?”执行法官现场质疑。

关于此案,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泽林表示:“当天,我们对被执行人的合伙人进行释法明理,不论是企业合伙,还是散伙,都需要有相关流程,包括组织协议。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被执行人已经撤离公司的话,被执行人在这个公司所享有他股份下的收益,属于是法院可执行的财产。”

29日,记者从道外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全已向道外法院执行局交付了5000元部分被执行款,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

欠朋友2万多迟迟不给 

赫某某与孙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某某是一名小包工头,前几年由于不景气,没能及时结清雇工工钱,找到朋友郝某借款2.2万元钱,结清了工人工资。由于这几年也没出去打工,两个孩子陆续上大学,没能及时归还拖欠朋友郝某的欠款。遂被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22日,集中执行首日,道外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对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申请人部分劳务费,申请执行人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同意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

伤人致残拖欠医疗费、赔偿金

申请执行人初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因张某与初某发生争吵,张某将初某推倒在地,造成初某轻伤、七级残。经哈市道外区法院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初某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各项费用。在执行过程中,道外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共计4000余元。

经查,张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最终初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天张某给付初某1万元,剩余款项按月偿还。

拖欠蔬菜货款拒不还

被执行人孔某投资生鲜蔬菜生意因客观原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给付蔬菜供应款。道外区法院判令孔某立即给付孙某、马某货款。2023年4月,孔某承诺先还款1万元,剩余的欠款每月还5000元,至欠款全部还清止。但孔某未按承诺履行给付义务,道外区法院决定对孔某拘留十五日。

在送拘体检时,孔某在执行干警的一再劝导下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与被执行人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鉴于孔某认错态度诚恳,能够即时履行义务,道外区法院依法解除对孔某的拘留措施。

十年合作伙伴喜欢赊账不给

2014年起,被执行人邓某几乎每天都在申请执行人处进货,多以赊账方式结算。经王某多次追讨,邓某一直未付清货款,王某将邓某、张某夫妻二人诉至道外区法院。道外区法院判令邓某、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王某货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因邓某、张某仍未履行,王某向道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邓某、张某在被送拘前,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道外区法院依法为二人办理了解除拘留手续。

卫浴商店拖欠水暖商店货款2万多

某水暖商店与某卫浴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道外区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卫浴商店欠某水暖商店货款24070元并分期给付,但某卫浴商店未按期履行义务。2024年1月19日,某水暖商店向道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经多次走访调查,查明被执行人某卫浴商店仍有经营活动,且存在不如实报告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规避执行的情形。道外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该卫浴商店经营者耿某拘留十五日,并于8月22日送达拘留决定书。

在送拘过程中,经法院干警教育,耿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悔过,积极筹款履行部分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道外区法院依法解除对耿某的拘留措施。

有钱不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刘某某与张某某劳动争议一案,道外区法院判令张某某支付刘某某工资4万余元,张某某未依法履行义务。2023年1月5日,刘某某向道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张某某每月有工资收入5500元/月,亦未按照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向法院报告。具有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强制措施,仍拒不执行并拒绝报告财产,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后经道外区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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