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扬州市区学校收费标准新鲜出炉,家长和学生看过来

2024-08-30 16:11:30 - 紫牛新闻

扬子晚报网8月30日讯(通讯员扬发改记者陈咏)开学在即,记者30日从扬州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省、市学校收费规定,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2024年秋学期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区学校收费标准和要求。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按批准的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后收取,即小学减收800元/生·年,初中减收11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和借读费。

2.公办普通高中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普通高中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体检费。

3.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综合高中高一年级按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取,高一年级结束后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包括对口单招班)的学生第二、三年免收学费;职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

4.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免除特需儿童相关费用。

5.学生伙食费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财函〔2024〕41号)要求执行,伙食费标准由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确定并向家长公示。

6.课后服务费每学期不得超过300元/生,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

7.对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的幼儿园阶段保教费、伙食费,义务教育阶段伙食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阶段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及伙食费实施全额免费政策。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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