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山东明确,国有企业应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2024-08-30 19:53:41 - 山东发布

转自:山东发布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审计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速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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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就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体制,《实施意见》作了哪些部署?

答记者问|山东明确,国有企业应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李劲松: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是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对此,《实施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制度供给,打通“中梗阻”。近年来,全省各层面出台内部审计方面的制度文件600多件,各级审计机关与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近百项,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工作开展。但部分地方和单位仍存在制度刚性不足、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开发区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山东是国资国企大省,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此,《实施意见》特别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推进机构建设,持续“打地基”。机构和人员是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从统计情况看,目前山东建有各级内部审计机构5625个,配备人员21764名,其中,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2108个,专职人员8795名,仅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内部审计机构合署办公、人员兼职问题较为普遍,甚至有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对此,《实施意见》专门对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履职要求作出规定,强调内部审计机构或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职责权限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评价等各项业务活动,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三是加强贯通协同,唱响“合奏曲”。实践证明,加大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力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对此,《实施意见》对协作机制建设作了部署,明确了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路径,提出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督促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构建优势互补监督格局,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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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记者: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法定职责。就这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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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艳: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以点带面、按需供策、因地制宜,不断拓展工作路径,在提升指导监督工作质效,促进内部审计作用有效发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实施意见》对这些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健全指导和监督工作机制。当前,全省共有10个地市设置了专职指导监督机构,淄博、潍坊、金乡、郯城等36个市县建立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员制度,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部分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不健全,指导监督工作推进较慢、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此,《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应明确负责指导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并加强与业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创新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段时间以来,省审计厅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指导监督工作,建成并运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信息化平台,创新组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全省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和内部审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面营造培优、创优、争优良好氛围,整体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水平、上台阶。《实施意见》在这些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并通过专项检查等措施手段,督促单位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比如,审计机关可以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工作开展质量效果等予以重点关注,推动以审促建。

三是推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协同配合。近几年,在增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监督合力方面,山东积极开展了试点探索。比如,德州市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补充的“三审协同”审计监督工作格局,推动三大审计主体实现审前、审中、审后协同贯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在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整改等环节推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对此,省审计厅将持续推动把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融入到国家审计全局,如在项目实施中,国家审计将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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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在指导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审计机关开展了哪些工作?

时艳:山东是教育大省,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43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105万余名学生,6万余名专任教师。为抓实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自2021年起,省审计厅推动教育系统连续3年组织高校就合作办学、人才政策落实、招标采购事项等开展专项内部审计,在完善治理、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来说,推动教育系统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省属本科高校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完善党组织管审议审机制,贯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省属高校党委审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内部审计领域重大工作顶层谋划,研究审议内部审计重大事项,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部署推进。以实施专项审计为抓手,紧盯高校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项目落实、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组织高校开展全面排查、深化系统治理;以促进整体提升为导向,组织开展高校内部审计成果展示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学校间互学互鉴、缩小工作差距,推动均衡发展;以强化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组织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提升人员素质。如2021至2022年,累计选派6批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交叉参与相关审计项目,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面上整改。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在“点上查、面上改”方面下功夫。2020年,省审计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文件,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明确每年联合通报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和审计建议,并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的高校负责人进行约谈。2021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召开全省高校财务工作视频会议,向高校负责人集中通报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跟进督促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针对省审计厅发现的12所高校在合作办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动全省高校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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