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13部门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

2024-08-30 19:24:35 - 媒体滚动

转自:荔枝新闻

荔枝新闻北京工作部记者/刘辛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13个部委和单位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这是自2011年以来,连续第13年发布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手工监测达标率同比稳中有升。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噪声污染新治理模式,不断强化源头防控,推广低噪声产品设备;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36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联网;强化重点噪声源监管,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推动社会共治,开展宁静小区、噪声地图应用试点,持续开展“绿色护考”,对92趟列车设置“静音车厢”,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

在生态环境部8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约570.6万件,比上年增加120.3万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投诉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61.3%,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1位,噪声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部联合13部门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

为保护人民群众声环境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宁静环境的获得感,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多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会同15个部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推动各地政府明确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的管理职能分工,目前已有约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分工。指导各地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2023年,首次实现了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三沙市)及1822个县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覆盖。此外,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还全部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有效夯实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

二是创新管理手段。推动噪声监测自动化,2023年,36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核定和系统建设联网。推行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管理,逐步推动28万家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当前已完成约12万家,“十四五”末将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入学习“浦江经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开展重点督办,当前国家层面已督办6批60个案件,涉及省份30个,惠及百姓3万余人。同时,从今年开始,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参照建立噪声投诉典型案件督办机制,现已督办案件300余例。

三是探索社会共治。组织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昆明、厦门、嘉兴等城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推动业主、物业、商户等共管共治噪声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多年组织“绿色护考”行动,在中考、高考期间,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减少产生噪声的行为,年均受益考生超过3000万人;推广“静音车厢”,京沪、京广、京哈、成渝、沪昆、贵南等线路的92趟列车设置“静音车厢”。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完成部门职能分工,逐步解决噪声污染管理职能不清问题;继续开展噪声投诉典型案件督办,推动解决老百姓“家门口”噪声扰民问题;指导各地做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确保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今年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持续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噪声地图应用等工作,不断提升老百姓宁静声环境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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