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 | 详解内河船员的职务划分及工作要求
2024-08-30 20:16:05 - 黑龙江发布
转自:黑龙江发布
8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黑龙江省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助力龙江航运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会上,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顾佩安就内河船员职务设置,工作期间要求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顾佩安说,内河船员职务根据船舶吨位及主机功率的不同,内河船舶一般有船长、驾驶员(含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轮机员(含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具体职务,船上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
内河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要求,主要是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顾佩安说,许多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都是由于船员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而造成的,因此船员只有充分了解自己岗位职责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严格地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及防治船舶污染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水域环境保护和船舶营运效率才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