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紫晶存储案适格投资者可申请承诺金赔偿

2024-08-30 21:45:00 - 证券日报之声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毛艺融

    8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发布关于紫晶存储案中介机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使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分别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涉案中介机构(以下合称“四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

    截至目前,投保基金公司已收到上述四家中介机构交纳的承诺金(扣除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的部分)共计188937776.31元,其中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合计为177145599.31元,用于赔偿投资者的金额为11792177元。

    公告称,本次承诺金赔偿投资者工作将通过向适格投资者发出赔偿通知、适格投资者申请承诺金赔偿及其资格审查、向适格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三个步骤实施。

    适格投资者获得承诺金赔偿,应当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向投保基金公司申请赔偿,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有效申报。投资者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不得就已获得赔偿的部分向投保基金公司申请承诺金赔偿。

    适格投资者申请承诺金赔偿的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3月3日。

    适格投资者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者应属于前期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2月11日仍持有紫晶存储股票(包括紫晶存储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之间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或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未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亏损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紫晶存储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紫晶存储股票的均不属于赔付对象。

    二是投资者在先行赔付中未受领赔偿金。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和《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前期先行赔付中已受领赔偿金的投资者,投保基金公司不再使用承诺金予以赔偿。

    向适格投资者支付赔偿款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划付日)起,赔偿工作组统计已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及赔偿金额,由投保基金公司委托承诺金存放银行将赔偿款划付至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确认的银行账户。

(编辑郭之宸)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