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北京已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157起

2024-08-30 20:20:00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第14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3个企业因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30000元。

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3.57万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157起,查扣违法车辆746辆,罚没款194万余元。

2024年7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密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销售的1辆电动自行车更换蓄电池,更换的蓄电池型号与原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致,同时该车后座处安装了一个绿色椅背,与原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所示图形不符。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康盛驰骋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对销售的1辆电动自行车进行蓄电池改装,将原车配备的四块型号为6-D2F-13的铅酸蓄电池,更换为六块型号为6-EVF-32.5的铅酸蓄电池,电池总容量从48伏增加为72伏。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7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关于北京鑫源昌顺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该公司涉嫌为1辆电动自行车解除限速装置,解除限速后,经相关部门检测,车速限值60.1km/h,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违法又危险。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容易引起线路发热,造成线路过载,甚至导致线路击穿短路,引起蓄电池自燃和爆燃。更换大功率电机,会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蓄电池自燃的概率。解除限速后车辆超速行驶,极易导致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下降,引发交通事故。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经营者应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同时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编辑白爽

校对李立军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