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去基层,看改革落地开花

2024-08-30 21:01:5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开栏的话】去基层,看改革落地开花

今日,中国环境报“执法改革一线观察”栏目上线了。做一档镜头对准基层的栏目,一直是我们的夙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们明晰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在这些年的具体工作中,能明显感受到,社会治理重心在向基层下移,行政执法越来越强调基层的重要性。其实梳理行政执法改革的脉络,通过相关政策文件也可以看出这种变化。

2015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2018年,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2021年,我国连续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分别提出“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和“坚持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2024年,《决定》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

具体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省以下垂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时进行,向基层倾斜体现得更加明显。

2016年,《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2018年,《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基本原则,并进一步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市县级执法力量的具体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也由此组建。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6月,《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县(区)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一线执法工作经验。

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发现,改革是自上而下的,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一批地方创新经验涌现出来,有的推进装备配置现代化,有的积极破解人员编制难题,有的重点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有的甚至把办公室搬到了乡镇……然而,这样的改革探索与成效是不均衡的。基层执法资源配置不均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不通畅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很多地方。

基层是直面矛盾和问题的现场,是各项政策、举措落实的最后一站,是改革的关键。去基层,可以寻到改革的足迹;去基层,可以感受改革迸发的生命力;去基层,可以发现最新的探索与实践经验;去基层,可以直观地看到改革的堵点、痛点;去基层,可以真实地反映执法工作的困惑与难题。

改革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带着生态环境保护的视角,我们对执法改革的基层探索深入宣传,同时也不回避反映问题。希望这个栏目能真实地记录全面深化改革的一角,能帮助更多地方拨云见雾,能让改革落地开花。

当然,这个过程离不开执法朋友们的帮助。如有相关线索,可联系法治部编辑,一旦被采纳,将派出记者实地蹲点调研采访。您也可以向我们投稿,真实反映基层执法改革的做法、经验、困惑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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