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招商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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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4年10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购买端口、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泰君安【601211】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