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2024-09-30 21:12:55 - 陕西法制网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现决定自2024年10月14日起启用以下83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及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不按导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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