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少上1天班,年终奖就没了?这种套路要不得

2024-01-01 16:28:46 - 央视网

全年少上1天班,年终奖就没了?这种套路要不得

在江苏溧阳某公司上班的彭女士在公司从事后勤工作,2022年12月底彭女士染病,申请调休公司不同意,最终她在12月29日从公司离职,然而公司却以“还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为由,拒绝支付其年终奖。

全年少上一天班,年终奖就没了?彭女士的遭遇曝光后,得到了普遍同情,大家纷纷吐槽涉事公司不近人情,压榨员工毫无底线。

好在彭女士的诉求,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彭女士年终奖。这样的结果大快人心,坚实捍卫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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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纠纷中,彭女士至始至终并没有任何过错,公司以未全勤为由,“克扣”她应得的年终奖,于情、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

彭女士选择年底辞职,是因为生病后申请调休被拒绝,最后实在无法坚持工作。而在离职之前,她已经带病连续工作几天,任劳任怨,至始至终没有不打招呼地旷工。

公司拒绝一个带病工作多日的员工的病假申请,既不近人情,更涉嫌违法违规——《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基本的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劳动者不堪忍受而离职,这是公司有错在先。彭女士未能实现全勤,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造成的结果。公司拒发年终奖,无疑是错上加错。

正常来说,不让员工请病假,公司应该补偿,而不是相反,把“逼走”员工当成员工的过错,还以此为由来堂而皇之地拒发年终奖。

不管是拒绝员工请病假,还是拒发年终奖,说到底,涉事公司还是为了节省用人成本以图利益最大化。这种唯利是图的冷血操作,本身就有强迫劳动的嫌疑,是置员工的身心健康于不顾,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

法院判决提到,“不能机械生硬不加变通地执行规章制度”,其实是再次重申了一个基本常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受到法律保护,企业的任何奖惩机制、规章制度,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正常的劳资关系,本来就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用人单位积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将休息休假权落到实处,员工才有敬业奉献的动力、才会积极服从管理,最终实现双赢。

像此次事件中的涉事公司,原本以为节省了一笔开支,实际上该付的年终奖还得付,面对员工辞职,还得承担重新招人以及口碑折损的成本,无疑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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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彭女士胜诉,既是对涉事公司的纠偏,也是给广大企业敲响警钟。缺乏对劳动者权益最基础的保障,凭借着强势地位压榨劳动者,就得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同时,彭女士的成功维权,也是给广大“打工人”提供了一个示范。在职场上,劳动者遭到不公平的待遇,法定权利得不到保障时,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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