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药大厦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10月31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陕药监药罚〔2021〕J8号),涉及陕西医药大厦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陕西医药大厦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陕西医药大厦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47125元;2、处违法所得447125元2.2倍983675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1〕J8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陕西医药大厦
法人
91610000220521887R
裴钧
陕药监药罚〔2021〕J8号
陕西医药大厦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1、没收违法所得447125元;2、处违法所得447125元2.2倍983675元罚款。
2023年10月31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陕西医药大厦
营业执照
91610000220521887R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9号西美国贸大厦7层0703、0705室。
裴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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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9号西美国贸大厦7层0703、0705室
陕药监药罚〔2021〕J8号
陕西医药大厦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447125元;2、处违法所得447125元2.2倍983675元罚款。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447125元
无
2023.10.31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