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024-02-01 21:47:20 - 媒体滚动

转自:经济日报

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硬措施》相关情况。

八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庭介绍,《硬措施》聚焦主要矛盾,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第1条就明确提出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的灵魂和责任制这一“牛鼻子”;第2条至第6条分别从风险隐患排查、“打非治违”、重大灾害治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方面,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第7条、第8条突出强调了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兜底性制度安排。

“《硬措施》突出‘防’字,聚焦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全方位压实责任,着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张瑞庭说,《硬措施》在制定过程中,聚焦当前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风险,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具体来说,张瑞庭介绍,《硬措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矿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等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强调重典治乱,又从动态致灾因素普查、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坚持系统施治,强化系统观念,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体制机制。四是突出“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的安全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情形,全链条发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冲击影响,能源矿产资源需求旺盛、市场火热、价格高企,煤矿长时间高强度生产,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加之我国矿山安全基础薄弱,灾害耦合叠加,风险隐患基数不断增大,防范控制难度持续加大。”张瑞庭表示,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近两个月接连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负责人史宝中指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为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去年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查处煤矿重大隐患2269条、非煤矿山重大隐患1.2万余条,同比分别增加51.3%、203%,着力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了一批违法行为。但从近段时期矿山重大事故暴露的问题看,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依然较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然多发。今年,将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统领,以落实《硬措施》为主线,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史宝中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各地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压实打非治违责任;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盯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聚焦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精准开展检查执法;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矿山一线,检查真情况、发现真问题,推动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和安全生产的末梢;持续拓宽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地举报核查情况。(经济日报记者郭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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