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2023-12-01 14:15:30 - 济南市政府研究室网站

转自:济南发布

12月1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南市“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研究制定《济南市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2023—2025)》,出台《消费环境建设考核办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苏婷

发布人: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云生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济南市消协常务副会长何玉明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冠华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济南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新闻发言人迟蕾

济南出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云生介绍,济南将开展“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3—2025)”三年行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三大领域消费者满意度的显著提升,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根据《工作方案》,从今年起,济南每年增加无理由退货单位5000家,每年建设消费维权站1000家;到2025年,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家,全市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达到65000家,消费维权站达到3500家。

聚集强化市场综合治理,济南将加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霸王合同、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重点问题监管,深化市场秩序治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强化“铁拳”行动震慑,深化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聚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济南将加强市区(县)两级消协建设,深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强化消费教育宣传引导,每年建设消费教育基地10处。抓好行业协会创建组织指导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和服务质量提升。

聚焦推动消费投诉处置,济南将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消费维权便利度。利用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依规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加强预付式消费领域问题管理,及时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每年调度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能开展2次专项检查,落实备案审查、资金存管等制度,对不能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关门跑路的经营者列入异常名录。

聚焦提升消费环境测评,济南将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开展2次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对各区县、各行业、各部门的测评结果进行通报。

同时,《消费环境建设考核办法》将31个市直部门列为考核责任单位,细化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各区县、各部门、社会各界,通过3年的共同努力,使济南在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走在全国前列,让放心消费成为泉城济南的又一亮丽名片。”朱云生说。

今年起,济南每年将评选1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济南市消协常务副会长何玉明介绍,聚焦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市消协在全市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济南”“五个一”活动,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参与消费环境创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倡议”:发布“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书,倡导全市各行业协会、各经营者围绕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将倡议活动推广到开展创建放心协会、放心商场、放心市场、放心景区、放心商品、放心服务等活动中去。

“一承诺”:按照“自愿承诺、履行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监督”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店一承诺”形式,明确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流程等内容,改进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

“一示范”: 大力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经营者中广泛深入开展“四亮”活动,推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动亮“泉放心”标识,亮“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无理由退换货”等创建承诺,亮消费投诉受理、售后管理等制度标牌,亮企业证照、企业信用、企业荣誉等公示信息。

“一标识”:“泉放心”放心消费创建在济南标识。我们制发创建标识牌2万多个,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宣传,提升消费者和企业对放心消费、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感知,擦亮“放心消费在济南”城市名片。

“一公示”:定期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消费投诉纠纷处置情况和经营者评价指数,推动经营主体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

济南:明确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事项195个

近年来,市司法局加大消费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持续优化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事项195个。

建设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冠华介绍,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严格文件审查、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督等重点,着力为消费者放心消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依法审查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起草的《济南市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2023-2035)》《济南市提振市场信心专项担保贷款实施方案》《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涉及消费环境建设领域相关文件,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从制度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环境建设。

同时,加强“放心消费”普法宣传,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全市年度普法要点和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重点热点问题,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200余场次,编发法治宣传材料14余万份(册)。加强“泉晓法”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利用微信号、视频号、抖音号等矩阵平台,广泛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守法普法氛围。

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广实施指导、建议、规劝、约谈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切实加强指导规范,指导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编制执法工作手册,制定标准化检查表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得到有效提升。

改善消费环境,济南为“放心消费”注入“她”

济南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迟蕾介绍,“消费舒心,消费放心”是千千万万消费者共同的心愿,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消费的重要一环。全市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创建提升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妇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妇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聚焦提升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健康消费意识,就如何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全市妇联系统启动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济南·巾帼服务伴你行”主题宣传活动。下一步,将借助妇联各类宣传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利用万屏矩阵经常宣传。发挥市妇联融媒传播中心作用,集合公交、地铁、户外大屏等近万块电子屏幕资源,图文并茂、动漫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防诈骗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每周一期,每期循环播放8次,日覆盖可达300万人次。

举办主题活动集中宣传。突出理性消费与依法维权主题,抓住“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九九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纳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分类别组建“阳光消费”“反诈奶奶团”、法律咨询等巾帼志愿服务队,动员她们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发放消费政策相关宣传资料,向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发出“巾帼先行,做诚实守信的合法经营者、做文明消费的积极倡导者、做以身作则的模范践行者”的倡议,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共同营造全市放心消费环境。

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将消费政策知识纳入“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依托“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基层巡讲载体,邀请消费领域专家学者、律师,深入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讲解消费政策,解答消费疑难问题,在妇女消费群体中倡导文明消费新风,争做绿色低碳、健康消费的典范,推动建立更加和谐、良性互动的消费关系,注入“放心消费”的“她”力量,为济南构建一座让消费者满意的城市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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