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9期)

2023-12-01 18:13:3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9期)

太仓市抽不合格批次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百合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郑春梅蔬菜摊的百合,生产日期为2023-08-21,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浏河镇郑春梅蔬菜摊共购进该批百合9公斤、销售9公斤、库存0、封存0。因百合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二、百合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卞恒亚蔬菜摊的百合,生产日期为2023-08-21,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浏河镇卞恒亚蔬菜摊共购进该批百合8公斤、销售8公斤、库存0、封存0。因百合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王华军蔬菜摊的豇豆,生产日期为2023-08-22,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浏河镇王华军蔬菜摊共购进该批豇豆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封存0。因豇豆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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