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今日正式实施 这些亮点值得注意

2023-03-01 13:41:01 -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罗田怡

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对《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今日正式实施 这些亮点值得注意

杨阖介绍,《实施办法》自1987年制订以来,先后经历了4次修正和2次修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主要包含七个方面内容。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细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等活动。建立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一交易制度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恢复闲置、荒芜耕地耕种。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压紧压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乡镇政府依法做好土地管理相关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以及耕地质量管理等有关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土地管理相关工作。

聚焦“多规合一”,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前,应当先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

规范土地征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吸收借鉴四川省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细化完善征地程序和要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确保征地程序公开民主,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突出节约集约导向,有力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探索利用闲置宅基地,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使用。

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级以上政府在确定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当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县级以上政府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体系,强化“长牙齿”的资源保护硬措施。《实施办法》着眼制度建设,优化完善督察执法体系。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土地执法责任机制、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和土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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