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更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哪些值得关注?

2024-03-01 17:16:06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差异化管控和精准治污的做法引起广泛关注。

早在上个月,生态环境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并及时进行更新。那么,各地在修订及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过程中有哪些特点,又有着怎样的考量?中国环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实行差异化管控,助力高质量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在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中,进一步突出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持续依法依规开展。

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提出,要深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其他污染源4个污染源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进行保障,防止“一刀切”。

天津市公布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也明确提出,根据不同的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分类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于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绩效分级,根据企业环境绩效水平,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行业标杆,形成正向激励引导作用,助力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各地在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考量的内容。

记者发现,山东省在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提到,要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将绩效分级由原来的A、B、C三个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修订后各级别的边界更加清晰,差异更加明显。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即行业内大气污染防治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受减排要求限制,可以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聚力攻坚,实现精准治污

记者注意到,在陕西发布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取消了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以方便群众出行。

然而,这并不是首次以省为单位取消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2023年10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和廊坊市相继解除限行措施,这意味着河北省仅剩的两个限号城市实现“解限”。

然而,“解限”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不断深入,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在显著增强的同时,也让大气污染治理向精准治污转变。

同时,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也提到,移动源污染仍是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要来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同样不能忽视。

为实现移动源精准治污,陕西省本次修订细化了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移动源的管控措施。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施更加严格的移动源管控措施,强化减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陕西省本次修订还新增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在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消防及应急抢险等设备除外。在橙色预警期间,升级为“停止使用国III标准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红色预警期间,鼓励停止使用全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对大气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河北省在加强移动源管控的同时,还将京津冀联防联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要求开展联合防治。

此外,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的获得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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