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式启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
3月1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即日起,广西正式启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进入加速攀升阶段,大部分上班族和独生子女难以抽出时间全职照顾生病家属,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员人员的需求大。但目前医疗陪护服务市场存在传统的医疗“护工”佣金过高、专业化程度有限、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逐渐暴露,对规范医疗护理行业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
2023年以来,广西聚焦社会关切的辅助护理服务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学习借鉴各省的经验做法,与医疗机构、陪护服务机构、医疗护理员、患者及其家属深入交流,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健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广西方案”)。
其中,“广西方案”提出要积极探索医疗护理员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评价、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六个统一”规范管理。同时,按照“一院一策”“边试点边完善”的思路,重点聚焦患者揪心、医护人员烦心、医疗护理员关心的服务、技能、收费、管理等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压实医疗机构、陪护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着力通堵点、破难点、消痛点,鼓励医疗机构结合护理服务需要选择陪护机构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引导陪护服务机构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患者自愿选择购买服务,服务价格公开透明,服务质量实行星级评定。
据了解,目前,广西医疗护理员存在较大缺口,广西医护比为1∶1.25至1∶1.3,如需达到高质量医疗服务,医护比需达到1∶4至1∶5。在医护比不足的背景下,医疗护理员作为医疗护理服务有力补充的现状将长期存在,现有在岗医疗护理员还无法满足患者就医陪护需求。
此次,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后,广西力争到今年12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能持续的试点经验,在全区稳步推广。2025年12月前,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推广覆盖面不低于50%;2026年12月前,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推广覆盖面不低于80%。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王永国表示,待医疗护理员试点形成成熟模式后,广西还将考虑向社区居家养老、月嫂等行业延伸,着力解决“一老一小”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柳州市中医医院
桂林市人民医院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桂平市人民医院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