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配眼镜,南京新“三包规定”来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南京市验配镜行业服务规范,不断提升和加强全市眼镜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控管理,近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南京眼镜行业协会联手发布了南京市《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2024试行版)。
早在2006年,南京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南京眼镜行业质量包用期规定》(简称“三包规定”)。经过8年的实施应用,为企业与消费者解决眼镜验配、销售服务中产生的投诉纠纷提供了标准依据。考虑到产品更新、市场消费结构、服务方式多样等因素,2014年在市消协的指导下,市眼镜行业协会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同年与市消协面向全市统一发布了南京市《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2014版)。而随着眼镜产品科技的不断发展应用,眼视光服务及验配镜专业技术的不断拓宽,原2014版规定在产品覆盖度、类别划分、质量标准界定以及销售渠道管控的领域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2024年新“三包规定”产品涵盖面更广,新增和更新了品类、定义解释等,一起来了解其中的亮点。
产品涵盖面
(新增和更新品类、定义解释)
如:
1.全框眼镜(V型边)、半框眼镜(开槽)、无框眼镜(钻孔);
2.对角膜接触镜产品规范、细化类别,并增加了角膜塑形镜。
国家产品标准更新
(GB/QB标准引用、更新及涵盖性更全面)
如:引用国标的更新、增加和规范表述,由原先9项增加到12项。
企业类别及销售渠道覆盖面
(企业性质、电商渠道)
如:经营销售渠道涵盖了线上电商平台及线下服务机构。
质量包用期和范围
(包用期延长,范围细化明确)
如:
1.光学树脂镜片包用期从60天改为90天;
2.光学镜片范围增加“离焦镜片”、“渐变焦镜片”、“防蓝光镜片”;
3.配装眼镜包用期从15天改为30天;
4.防护类眼镜范围增加滑雪镜、游泳镜。
退、换货规定
(增添涵盖范围和依据)
如:
1.增加“框架眼镜附属商品”:标价(作价)销售的其他配件产品(镜盒、镜布、配件、护理产品);
2.增加“相关训练工具、电子产品”:家用训练工具、护眼灯、眼力器、眼部按摩仪、炙疗仪。
(王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