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一旅客冒用他人证件乘机 安检员慧眼识破并移交公安机关

2024-04-01 11:05:00 - 市场资讯

转自:中国民航网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记者李佳为通讯员张磊报道:近日,一名旅客在厦门机场冒用他人身份证过安检,被厦门机场安检护卫部T3检查分部安检员当场识破并第一时间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3月17日15时28分许,厦门机场T3航站楼国内旅检通道前,一名持有CZ6940航班乘机手续的女性旅客在进行安检验证时神色慌张、举止异常。执行验证任务的安检员立刻警觉起来,通过查验人脸识别系统,发现系统显示该旅客人脸比对度低。安检员立即停止为该旅客进行业务办理并将该情况上报值班经理。

值班经理到场后,对该旅客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有效证件进行了细致询问。该旅客声称“身份证就是自己的”。凭借专业的甄别技能与多年的工作经验,值班经理初步判定该旅客存在冒用他人证件乘机过检的嫌疑。在值班经理强大的心理攻势与有力的证据面前,该旅客承认冒用了自己妹妹的身份证,并抱有侥幸心理欲蒙混过关。随后,值班经理将该旅客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最终,厦门市公安局高崎机场分局依法对该旅客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厦门机场一旅客冒用他人证件乘机 安检员慧眼识破并移交公安机关

厦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二)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

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乘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如果旅客自己身份证件丢失或者忘带身份证件,可以在厦门机场T3航站楼出发层C岛对面机场公安值班处,T4航站楼出发层12号门旁公安值班处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切勿冒用他人证件乘机,以免给自己愉快的旅行带来不便。(编辑:李季威校对:孙文瑾 审核: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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