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80万元

2024-04-01 11:20:0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官方微信公众号巴中建设发布消息,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支持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推行“房票”安置模式、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存量商品房发展保障性住房等。

四川巴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80万元

在优化购房补贴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规定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按规定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对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地下车位且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购买价格每个在3.5万—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每户最多享受2个车位补贴政策。

通知还提出,引进人才转正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25%,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引进人才领取的购房券,仅限本人是商品房买受人或共同买受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使用,购房券可以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也可以用于偿还商品房贷款,禁止流通、转让。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调离(含辞聘、解聘)巴中市,需在离职前按比例返还安家补助。

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市中心城区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购房群体,另行给予让利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申报价格调控范围。

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措施有效期内,向巴中市外购房者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面积)达到以下面积的,按规定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3万(含)至4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100万元,4万(含)至5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200万元,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补300万元。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奖补。

充分发挥驻外机构作用,用好用活异地商会平台,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万元,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场营销,积极瞄准省外巴中籍人士聚集的重点城市和生态、环境、区位、价格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城市,开展营销推介、招商引资等活动,扩大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

同时,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万元,支持市、区在本地中心城区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活动及宣传推介活动,鼓励住房消费。各区紧紧抓住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房地产促销活动,助力房地产业扩需求、去库存、促销售。

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增加“又提又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同一套住房可以先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房后再申请贷款(需留够贷款额度计算基数),提取和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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