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是……

2022-06-01 09:15:06 - 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及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张家口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二、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三、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五、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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