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消费投诉管理,晋商消金被点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究竟应该怎么做

2022-06-01 19:39:38 - 媒体滚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廖蒙)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被点名。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于5月31日发布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情况的通报,晋商消费金融等多家金融机构被点名。

从通报内容来看,晋商消费金融涉及3项违规事项,主要包括未在官方网站公布消费投诉处理流程,部分产品或服务的合约中未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信息;存在部分投诉处理告知内容不符合规定,存在不同程度未告知核实情况、依据理由、救济途径,部分投诉未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相关证明资料等问题。

未落实消费投诉管理,晋商消金被点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究竟应该怎么做

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晋商消费金融的上述举措违反了其中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以及第二十一条规定内容。

根据山西银保监局通报,本次通报中提到的问题,主要是2020年3月以来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山西银保监局指出,上述问题给消费者投诉维权带来不便,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暴露了部分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投诉处理不规范、消保工作不扎实。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自查。

对于本次通报所涉及的具体事宜、整改进度以及后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布局,北京商报记者也向晋商消费金融方面进行了了解,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看来,包括晋商消费金融在内的金融机构被点名通报一事,反映了金融行业规范监管日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其中重要一环,落实力度在不断加大。金融业务本身服务于用户,用户也需要通过金融机构开展高频的业务,这一过程难免产生纠纷。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是金融机构人文关怀的体现。

“相关机构被点名,也表明金融机构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短板。不仅是晋商消费金融需要完成整改,其他金融机构也应该以此为戒,进行整改自查。如果没有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金融机构便很有可能面临通报甚至是处罚。”王鹏如是说道。

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晋商消费金融已经就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在公司官网首页铺设了滚动页面。同时,晋商消费金融官网还设置了“消费者专栏”,包括消保公告和消保课堂两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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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晋商消费金融此前也曾多次因征信、贷款等问题受到用户质疑。根据晋商消费金融4月初发布的2021年度客户投诉分析报告,晋商消费金融2021年共接收监管转办客户投诉743件,投诉量较2020年有所下降。而投诉类型以个人消费贷款类业务投诉为主,从投诉内容来看,客户投诉主要集中在协商还款、征信、催收等问题。

晋商消费金融方面也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将在2022年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拥护监管政策,准确把握消费者维权热点,妥善处置投诉举报问题,有效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据了解,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股东包括晋商银行、宇信科技等。根据宇信科技2021年财报,晋商消费金融2021年营业收入为5.5亿元,净利润为6093万元,在披露了营收数据的消费金融机构中处于靠后位置。

2022年4月,晋商消费金融还出现了两起高层变更事宜,上官玉将获批担任晋商消费金融董事、董事长职务,惠康获批担任公司总裁。

在谈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时,王鹏指出,首先是企业方应该正确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觉落实好相关要求,而不是将用户放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从监管层面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违规往往存在滞后性,更需要监管方进行精细化、常态化监管,对于违规事项及时通报处理,形成震慑作用。

王鹏表示,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在开展金融业务时要选择正规金融平台,开展相关业务前多了解、多观察,一旦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官方客诉渠道进行反馈,并进一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山西银保监局在通报中同样强调,相关金融机构要落实消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优化投诉处理流程。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将投诉处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银行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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