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工可用自己的个人账户为他人缴纳医保,6月底前参保缴费有优惠和补助

2023-06-01 17:55:02 - 江苏省政府网站

转自:梧州发布

为了更好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家庭共济的作用,有效用活用好个人账户资金,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日前,梧州市已启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相关业务,符合条件的市民按照流程完成操作,就能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尚未缴费的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

要实现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成功需要满足4个条件,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内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个账共济绑定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居民医疗户籍成功传递给税务。

共济绑定成功后,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并在底部依次点击“税务业务”“个人缴社保费”选项进入“个人社保费掌上办”,在“个账代缴城乡医保”选项里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时,市民需在相关页面填写账户人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拍照识别,勾选《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点击登记后进行人脸识别,再进入缴费人信息录入页面。按照相关提示,选择当前账户人的参保机构,填写待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对人员编码、险种进行确认,并选择“缴费年份”。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页面显示待缴费金额,就可以进行缴费。

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市民未参加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应在6月30日前尽快参保缴费。6月30日前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仅缴纳350元,享受国家财政补助640元。逾期缴费的除出生三个月内新生儿外,个人需全额缴费990元保费,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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