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1日起施行

2024-06-01 11:32: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鑫方大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1日起施行

5月31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此次《办法》修订突出政治性、突出一致性、坚持必要性、突出时代性、突出实用性原则,主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会组织建设、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会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应当推动新业态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相关行业性或者区域性工会组织;细化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厂务(事务)公开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明确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总的来说,这次修订既最大程度保留了原《办法》的核心内容,又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力求做到好用、管用。”湖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水清表示,此次《办法》的修订,对于提升湖南工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依法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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