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我们应该怎么做?

2024-06-01 16:01: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滁河水污染事件提醒生态环保人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门应该怎么做?或者说,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笔者认为,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次环境污染时,生态环境部门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有关领导就应当带领应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物流入外部环境。当污染物不可避免地流入外部环境后,应当迅速采取堵截等措施,尽可能地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防止污染扩大。发生鱼虾死亡等情况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而且必须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查明原因,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建议。面对媒体采访时,应当客观、实事求是地将真实情况告诉公众,让监测数据“说话”,让监测数据释疑。这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

一切躲在后面不担当、不作为,或慢作为、乱作为,面对媒体与公众时主观臆断、信口开河、千方百计推脱责任等,都是有辱使命、有负党和人民重托的渎职行为。至于耍小聪明,企图瞒天过海、以邻为壑,不仅是不可行的,也是不道德、不合法的,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往往还会弄巧成拙,使污染扩大化、使损失扩大化、使不良影响扩大化。

滁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果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复杂,在当前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条件下也不难处理。这一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一系列错误,为我们提供了一份生动的反面教材,其带来的沉痛教训,值得深刻反思。唯有如此,才能使此类事件不再重演,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向新台阶,才能使生态环境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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