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操作规程,一案双罚!

2024-07-01 18:30:39 - 应急管理部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事故概况

2023年11月27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某矿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公司《集控室安全操作规程》中关于“破碎系统应先打开各筛分点上的喷水阀和喷雾机做好防尘,然后按照工艺顺序依次开机启动”的规定,集控室作业人员赵某某在“各筛分点上的喷水阀和喷雾机”并未打开的前提下,违规启动破碎系统。

处理结果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为,该公司违反操作规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集控室操作人员赵某某各处罚款1000元。

专家评析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矿业公司集控室作业人员赵某某在“各筛分点上的喷水阀和喷雾机”并未打开的前提下,违规启动破碎系统,属于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违法行为。因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处罚。

本案对包含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在内的3个主体执行“一案双罚”,有助于倒逼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违反操作规程、盲目生产作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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