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

2024-07-01 20:25:29 - 金融时报

7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一则批复显示,同意平安银行发行80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批复指出,平安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就在6月26日,台州银行也获批发行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6月18日,上海银行获批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

资本是商业银行抵御各类风险的重要屏障,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申请密集获批。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31家银行发行资本工具,批复金额合计超过9000亿元,资本工具包括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发行银行主要为中小银行。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也曾批复同意多起银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申请。比如,湖南新宁农村商业银行获批从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中提取人民币99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批按股本总额的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8540284元转增注册资本。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方式包括内源性渠道和外源性渠道,其中内源性渠道主要是利润转增,外源性渠道包括IPO、配股、定向增发、可转债、优先股、二永债、政府专项债等。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资本充足率为15.4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3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7%,均较去年四季度上升。

非上市的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较少,一般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二级资本,可以使用的一级资本工具更是有限,这对中小银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从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批复来看,获批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工具或者利润转增资本的银行多为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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