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

2022-08-01 16:54:58 - 南宁发布

近日,《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规范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办法》是针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而制定的基础性规范制度,共八章四十四条,从平台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域名管理、运维支撑、安全管理、考核管理等方面,明确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办法》提出,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内容自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南宁市网站集约化平台由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管理,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各网站主办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网站的栏目策划、内容保障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办单位要做好本级各政府部门专栏的管理工作。明确实现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办法》要求,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的网站内容管理遵循“谁审核、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考核要求,对网站栏目内容及互动交流板块等进行更新、回复;另一方面,各级网站主办单位要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监测,充分利用专业网站普查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扫描、人工复核等方式,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办法》明确,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软件、应用数据等运维及安全。要求各网站主办单位切实加强网站后台账号密码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平台登录账号的管理,不能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每3个月更换登录密码、定期检查登录终端的安全情况。同时要求各网站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报告上级。

市大数据发展局将严格落实《办法》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对南宁市政府集约化平台进行规范性管理,持续加强常态化监管,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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