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杀妻案二审明日将开庭,被告一审判死刑后求和解遭拒

2024-08-01 16:53:00 - 澎湃新闻

离婚冷静期杀妻案二审明日将开庭,被告一审判死刑后求和解遭拒

递交离婚申请约两周后,离婚冷静期期间,女子周某霞为了保障与丈夫赵留超见面时的安全,特意喊来多名亲友陪同,但最终还是未能避免被丈夫杀害的悲剧。今年4月25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留超被判处死刑。赵留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8月1日,澎湃新闻从周某霞的家属处获悉,此案二审将于8月2日上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

周某霞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今年7月,赵留超的辩护律师曾联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提出赔偿8万元签订和解协议,遭他们回绝。受害方家属的态度很明确,要求判处赵留超死刑,不会谅解赵留超。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亲属介绍,周某霞1987年出生,是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年左右,周某霞与河南平舆县人赵留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留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接下来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

约两周后,悲剧发生了。

据周某霞的妹妹周梅(化名)称,在离婚冷静期的第一周,赵留超同意离婚,也签了离婚协议,甚至让周某霞赶紧把东西拿走。但很快,赵留超就反悔了,不愿意离婚,甚至还为此打了周某霞。

起诉书后来指控,提交离婚申请后,赵留超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与其见面,并扬言要杀害其家人。

周梅称,2023年7月20日,赵留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很强硬”。因担心赵留超有暴力行为,周某霞报了警,但赵留超不愿意去派出所。当时,赵留超坚持要见面,还称“互相道个歉、认个错,不要离婚了”。迫于赵留超的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

7月20日晚,周某霞喊了妹妹周梅以及哥哥等五名男子一同前往赵留超的住处附近,即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

周梅回忆说,赵留超赶到时,什么都没说,直接用刀捅人,先捅伤哥哥等几名男子,后持刀追赶周某霞,周某霞拼命跑,摔倒在保安亭附近,赵留超对周某霞捅了七八刀。之后,赵留超被制服,但他不肯松开刀,“他们想去夺刀,赵留超就咬他们的手”,疯狂挣扎。由于担心赵留超继续行凶,五名男子及两名行人不敢松开,一直压着他,直到警察赶到现场。

对于事发经过,起诉书指控称,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为防止被赵留超伤害,与其亲友一同到上述地点等候赵某超。当晚11时许,赵留超驾驶电动车到该处,下车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霞亲友阻拦,赵留超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不计后果地朝周某霞亲友上身要害部位进行捅刺,致多人受伤。周某霞见状立即逃离,赵留超即持刀追赶周某霞,其间周某霞摔倒在地,赵留超即持刀对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多刀,后被阻拦才无法继续施害。之后,赵留超被按倒在地,其间仍激烈反抗,挥刀肆意捅刺,意图继续行凶。周某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

据广州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25日消息,4月25日,广州中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周梅介绍称,2024年3月21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时,赵留超拒不认罪,称没有家暴妻子,也没有当街捅人。公诉人反问如果不是他捅死的,那周某霞是怎么死的。赵留超最后称“那以视频为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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