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新规后调整净值披露方式的通知

2024-08-01 19:38:02 - 平方和投资

【重要通知】关于新规后调整净值披露方式的通知

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合作伙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于今日正式生效。

《运作指引》第六条中规定:“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贯彻执行《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产品净值等信息的披露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1、自今日起,除已完成特定对象确认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我公司将停止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 

感谢各位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理解与支持!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8月1日

【重要通知】关于新规后调整净值披露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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