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3-09-01 01:41:35 - 证券时报网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发布《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2023年9月1日起,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起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D类基金份额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以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除D类基金份额外,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场外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基金促销计划可以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业务安排等原因,各销售机构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品种和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5.4扣款金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D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5.6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5.7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销售。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不设置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各代销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最新公告。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对旗下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费用

自2023年9月1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即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转换而来)或C类、D类基金份额(拟增设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2023年9月1日前(含2023年9月1日)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原基金份额余额将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等无任何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次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后,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D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具体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财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财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简称: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A,基金代码:51903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C,基金代码:019299;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D,基金代码:019300)。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总数。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及完善表述,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系因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等事宜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见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

3、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9月1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4、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1.《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2.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需要、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及完善表述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4.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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