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2023-09-01 05:49:35 - 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本报讯 记者刘会芳报道 记者从石林县城市管理局获悉,石林县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本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从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居民、铺面、临时摊点等进行调整,覆盖面广。其中,小区居民由原来的5元/户·月调整为9元/户·月,学校、企事业单位按吨收取,由原来的7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调整后的标准按照石林县人民政府会议决议及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执行。 

为何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目前,石林县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余吨/天,缺乏垃圾处置设备,产生的垃圾对石林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环保标准提高,城镇垃圾设施设备投入的资金不断增大,收费标准不能满足目前生活垃圾处置需求。此外,生活垃圾运往外县处置,运输成本较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为248.08元/吨。”石林县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石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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