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市教体局局长!安徽2市人事任免
01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1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谷越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1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贤招为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谷越的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和成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1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际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02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华新民的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应春的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忠跃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彬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白金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白金明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白金明的辞职请求,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荀守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工作原因,荀守奎提出辞去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荀守奎的辞职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